广东省下月起调整企业职工较低工资

焦点湛江站小编2 2018-06-23 10:3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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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政府官网获悉,我省6月22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广州、深圳月较低工资将分别为2100元、2200元。

从省政府官网获悉,我省6月22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起,对我省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广州、深圳月较低工资将分别为2100元、2200元。

同时,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月较低工资标准将调至1720元,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将调至每月1550元,其余地级市调至每月1440元。

通知指出,有条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础上适当上调,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同时,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较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较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较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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