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纠纷:买房遭遇烦心事 得不了房退钱难

湛江资讯助手1 2018-08-14 09:50:34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不少购房者多年前在代建商那认购了自治区疾控中心的房改房,如今才知不符合政策 买房遭遇烦心事 得不了房退钱难 【编者按】房改房是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具有福利补贴性质。由于此类型房屋一般会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吸引了一些市民关注。然而,不少单位和市民却不清楚,房改房的出售和进入市场都是有一定限制的

不少购房者多年前在代建商那认购了自治区疾控中心的房改房,如今才知不符合政策

买房遭遇烦心事 得不了房退钱难

【编者按】房改房是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具有福利补贴性质。由于此类型房屋一般会比普通商品房要便宜,吸引了一些市民关注。然而,不少单位和市民却不清楚,房改房的出售和进入市场都是有一定限制的。这不,近段时间,本报接到不少有关房改房问题的投诉:有的购房者钱都交了多年,才知不符合政策,钱被代建公司挪用,如今房钱两空;有的单位将房改房剩余房源调剂给其他单位职工,不料中途出现变故,不得不收回房源资格重新抽签,引来购房者不满。那么,出现这类问题的原因到底在哪,谁又该承担相应责任?本报今起推出“关注房改房纠纷”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在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项目处,还贴有相关声明。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 文/图

买房本是一件开开心心的事,然而市民林女士最近却烦恼不已:她和数十名购房者于多年前共花费3300多万元,在代建商那认购了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下称该项目)的房子,因不符合政策至今没有得房;想退钱,该项目代建商广西兆邦置业集团公司(下称兆邦公司)却称目前无钱可退。

8月7日,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区直房改办)称,在前期操作中,该项目存在不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地方,自治区疾控中心已作出相应整改。

1 购房者:

多年前买了房,现才知与政策不符

7月20日,购房者林女士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称,多年前,她购买了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的房屋,与兆邦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书,当时并不知道该项目房屋存在政策问题。然而,至今没有得房,还被告知与政策不符,之前签订的协议有可能是无效的。

林女士说,2013年,兆邦公司在汇春路的项目部对外公开销售该项目的房子和商铺。项目部设在自治区疾控中心内一侧的院子里,正对着项目地块,提供了沙盘、户型图、宣传单以及自治区疾控中心与兆邦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书。“当时,兆邦公司对外声称建设单位职工要不了那么多,可以对外调剂(销售)不少于30套房子。”林女士说,根据协议书,兆邦公司可以按政策规定自行销售及处理不少于30套新建非还建房及一定面积的商铺,所以他们才出钱购买的。从2013年至2017年期间,他们与兆邦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并确定了房号。

记者看到,购房者在2015年2月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书上显示,房价为每平方米4980元。认购一套14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价大约为70万元。

据介绍,经不完全统计,有42名购房者签订了协议书,交了共计3300多万元房款;认购商铺的有近20人,商铺的价格是每平方米3.8万元,交了共1100多万元。此外,这些购房者还向当时作为兆邦公司的委托代理机构广西梦江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梦江南公司,即代理商)缴纳了数百万元的“咨询服务费”。

林女士说,合作建房协议书上写明“2016年12月31日竣工,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一年内办理房产证”。但是,他们至今没有得到房子,才得知是与政策不符,想要退款,兆邦公司却表示,资金已经投到了其他项目上,目前没有钱可退。

2 代建商:

“销售及处理”是按协议进行的

7月26日,兆邦公司负责人李先生接受记者时表示,为解决前一任代建商在项目前期的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疾控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兆邦公司为代建单位,并于2012年8月14日、2013年5月6日和2013年9月26日分别与兆邦公司签订了三份补充协议。

据介绍,按照补充协议,自治区疾控中心向兆邦公司借款1500万元,妥善处置好自治区疾控中心与前任代建商在项目前期开发中产生的补偿问题,自治区疾控中心同意由兆邦公司“按政策规定自行销售及处理不少于30套新建非还建房”。在补充协议二、三中,自治区疾控中心同意把项目的配套商业设施和配套服务用房约1375平方米、所增加配套商业设施面积625平方米的所有权给予兆邦公司并将产权证落实到兆邦公司名下。

据介绍,兆邦公司获得配套商业设施2000平方米的所有权后,不再要求自治区疾控中心偿还1500万元的借款。这些配套商业设施的土地出让金及建设工程成本由兆邦公司承担,兆邦公司回报包干收益1220万元给自治区疾控中心,在工程结算时由自治区疾控中心冲减项目建设成本,降低房价。

李先生认为,依据这些协议规定,兆邦公司才对一些房源及铺面进行销售与处理。“三份补充协议的内容有所不同,签订了后面的协议之后,前面的协议没有约定取消,还是继续执行的,只是细节方面双方没有谈妥”。

3 区疾控:

从未委托他人对外销售房源

2016年12月7日,自治区疾控中心发布通告称,相关机构、相关人员对正在建设的汇春路危旧房改住房房源进行销售,“这完全是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2月20日,自治区疾控中心发声明称,该项目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立项、审批和报建,房源的分配及调剂均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从来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对外销售危旧房改住房项目房源”。这份声明目前还公布在项目现场显眼处。

“为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更多群众上当受骗,请已经向某公司或个人缴纳了购房费的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反映和举报。”2018年3月6日,自治区疾控中心发公告称,根据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某公司直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违规虚假销售本项目住房,涉嫌诈骗。

7月27日上午,自治区疾控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属保障性住房性质,非还建住房的供应严格按照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政策执行,不能随意对房源进行销售和收款。与兆邦公司于2013年9月签订的补充协议三,已经取消了补充协议一中关于自治区疾控中心同意由兆邦公司按政策规定自行销售及处理不少于30套新建非还建房的约定。

该负责人还表示,当合同协议与政策相冲突时,协议内容则无效。2014年10月份该单位就已经发函给兆邦公司,兆邦公司只能按照政策规定接受符合购房条件的自治区疾控中心职工报名。

该项目的房源在没有分配的情况下,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剩余房源销售问题。自治区疾控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说,他们和这部分购房者没有关系,现在解决这一问题的少有办法就是兆邦公司退款给购房者。兆邦公司和自治区疾控中心之间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责任认定。

目前,兆邦公司表示,正在想办法处理退款问题。

相关新闻:

区直房改办提醒,未经批准而向社会销售的房改房属违规

违规买卖房改房 涉事方都要担责

2018年7月13日及4月8日(右)的报道版面。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

说起房改房纠纷,其实不止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项目这一起,仅今年以来,本报就曾报道过多起:广西一学校将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的剩余房源意向调剂给其他单位员工,不料中途出现变故,房源资格重新收回抽签,引起购房者不满(详见本报2018年7月13日A5版报道);南宁市大学路区直某单位危旧房改住房项目,一些购房者不具备购买资格,却交了定金及所谓的项目咨询费,结果陷入房没买到钱难退的境地(详见本报2018年4月8日A5版报道)。那么,出现这类问题后,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处理的,谁又该承担相应责任?

1 执法行动

涉事房地产中介 被立案调查

对于一些房改房项目销售违规问题,房产监察执法部门一直予以严肃处理。2016年10月28日,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2016年度房地产中介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中,位于南宁市大学路区直某单位的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房屋销售问题被点名,为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委托代理机构广西中沃房地产有限公司被立案调查。

2017年5月4日,在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自治区疾控中心的危旧房改住房项目面向社会销售,代建商广西兆邦置业集团公司(下简称兆邦公司)以合作投资名义收取投资款,代理商广西梦江南有限投资公司(下简称梦江南公司)收取咨询服务费。“梦江南公司涉嫌为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房地产监察部门对其开具《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接受行政执法调查。”

2018年7月25日,梦江南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依照法律法规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后,他们就停止了这项服务。

房产监察执法人员提醒购房者,政策性住房在管理上非常严格,在没有取得准购资格的情况下购买房改房,是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其权利将得不到保障。

2 部门回应

未经批准向社会销售属违规

关于自治区疾控中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有关问题,8月6日,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下简称区直房改办)对记者表示,自治区疾控中心汇春路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新建住房,所有未报经区直房改部门批准而由代建商兆邦公司向社会自行销售的非还建住房行为都属于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依法依规给予纠正。该项目属于区直单位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在前期操作中,存在“不符合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政策规定”的地方,项目建设单位自治区疾控中心已根据政策规定和要求作出相应整改,区直房改办将继续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住房建设和供应的相关工作。

针对广西一学校将危旧房改住房项目的剩余房源意向调剂问题,今年3月27日,区直房改办也给涉事学校下达了《关于督促做好危旧房改住房调剂供应工作的函》,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存在违规供应的房源,要及时启动清退整改程序。

另外,区直房改办表示,当前,一些购房者由于不了解或片面理解政策,或受到代建单位、中介机构的误导,导致违规购买政策性住房。由于这类行为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最终都无法向购房人员提供住房,导致资金损失,产生各种纠纷。针对此类问题,区直房改办曾于今年5月4日和5月11日两次在南国早报刊登通告提醒。

此外,区直房改办还特别提醒,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新建住房属于政策性保障住房。自治区和区直有关政策文件对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做了明确要求,对项目非还建住房的供应顺序、对象和条件有严格规定,并对建设单位在供应本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户后的剩余非还建住房的调剂供应工作做了要求。建设单位职工购房后有剩余房源的,由本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调剂,严禁违规调剂建设单位职工购房后的剩余住房。

3 律师说法

相关各方 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政策性住房的房改房申购有严格政策规定,必须依据规定的流程审批才能取得合法合规的购房资格。区直房改办指出,未经区直房改部门批准同意取得购房名额和取得《准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自行调剂分配或委托任何方面出售购房指标或签订售房合同,均属于违规禁止行为,其所签订的任何形式的购房合同,区直房改部门一律不予认可,涉及建设单位违规操作的一律按规定报纪检部门查处。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也表示,房改房项目属地方政策性福利项目,应按法律法规及地方规范性文件运作、执行。出现目前这种情况,建设单位、代建公司及购房者均有相应的责任。具体到自治区疾控中心的房改房项目来说,因与政策冲突,自治区疾控中心与兆邦公司的补充协议关于将不少于30套新建非还建住房交由兆邦公司对外销售等相关问题的约定无效。

刘凯中认为,对由于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给双方所造成的损失,双方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兆邦公司与购房者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名为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兆邦公司应偿还购房款给购房者,并对购房者的实际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代理商梦江南公司应偿还全部咨询费给购房者。各方就退款或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无果的,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