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湛江公积金中心推出维护缴存职工购房权益措施

湛江资讯助手1 2018-04-05 1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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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和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湛公积金委〔2018〕1号),重磅推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将广大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放到更突出的位置。

3月,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和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湛公积金委〔2018〕1号),重磅推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将广大缴存职工的贷款权益放到更突出的位置。

以下的措施,每一项都与你密切相关!

重磅一:房地产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将加强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需提供不能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重磅二:开展专项整治维护职工权益

市(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将会同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联合整治,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在售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不规范行为将被依法严肃处理。

重磅三: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

重磅四:严格业务受托银行考核

严格对受托银行的考核管理,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受托银行,市公积金中心将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或取消其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承办资格。

重磅五:信息共享渠道更畅通

市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机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要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办理地点、办理时限,并在业务办理点显著位置设立公告栏予以明示。

重磅六:职工可电话举报违规行为

职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业务银行误导缴存职工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行为,可拨通住房城乡建设局监督投诉电话:0759-3588036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督投诉电话:贷款科0759-3310068进行投诉举报,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及市公积金中心会及时查处,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益。

(来源: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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