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住房公积金发放个人房贷总额突破200亿元

湛江房产 2018-04-17 10: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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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8年3月,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突破200亿元。 近年来,市中心始终坚持以缴存职工为中心,坚持“保障百姓安居,服务湛江发展”的发展方向,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市中心严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立足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

至2018年3月,我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突破200亿元。

近年来,市中心始终坚持以缴存职工为中心,坚持“保障百姓安居,服务湛江发展”的发展方向,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摆在最重要的位置。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市中心严格“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立足缴存职工的实际需求,贷款业务从五级审批简化为二级审批。主动作为,优化服务,为满足群众办事需求,市中心上门服务、现场服务、延时服务主动化、常态化,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更加方便快捷。

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宽贷款准入条件、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还贷年限等优惠政策落地实施,有效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至2018年3月,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总额200,29亿元,累计放贷笔数78,757笔,有力解决缴存职工住房问题,化解房地产库存。

全面创新优化政策业务。市中心创新业务开展,为了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融资能力,开展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优惠政策;为了解决职工购房首付问题,开展了预提住房公积金交首付房款业务,职工可提取个人、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交首期房款;直系亲属购房可互提住房公积金,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2018年3月,市中心再次重磅推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权益的措施,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湛江中心支行和市国土资源局印发了《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湛公积金委〔2018〕1号),有效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缴存职工的购建住房能力。

(来源:湛江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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