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顺跨海大桥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

湛江资讯助手1 2019-06-20 10: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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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工程能早日完工,让湛江市民获益。

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建设项目用地征收土地方案业经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批准情况

征地批准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粤府土审(16)〔2019〕12号

批准时间:2019年3月26日

批准用途:湛江市调顺跨海大桥建设项目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该项目起于遂溪县文车村以南对接G325改线段,路线自西向东经湛江电力有限公司灰场,跨越五里山港,经坡头区山塘与海东快线相交,经米稔垌、麻皮、山瑶,终点在九公村与现状国道G325相交,路线全长16.45公里。项目由调顺跨海大桥及东、西引道组成,其中主桥梁长约4942米,东、西引道共长约11.51公里。

二、征收集体土地状况及补偿标准

三、农业人口安置方式及途径

(一)农业人口安置方式: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具体由被征地村庄根据实际负责落实安置。

(二)征地安置途径:货币安置、社保安置、留用地安置。

四、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遂溪县、坡头区人民政府根据行政区域自行制定。

五、征地补偿安置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9日(15天)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分别到遂溪县、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遂溪县联系人:江伟平,联系电话:7766453;坡头区联系人:王华丝,联系电话:3950811)。逾期未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征地补偿以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16)〔2019〕12号文征地批复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如对上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湛江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公告。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调顺跨海大桥工程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北部,跨越湛江湾连接湛江市调顺岛及海东新区,是湛江市“十二五”重点建设工程项目,2012年被列入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工程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将历时30个月建设完成。

调顺岛海湾大桥是湛江道路网规划中的主骨架之一,起点位于遂溪县黄略镇文车村以南对接G325改线段,向东在坡头区山塘村与海东大道相交。

调顺跨海大桥作为湛江海湾上的第二座跨海大桥,一直备受湛江市民关注,被视为湛江道路网规划的主骨架之一,将有效连接遂溪、赤坎、坡头,并且能有效缓解海湾大桥交通压力,以加强湛江湾各功能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

调顺岛跨海大桥成功建设,将有力打通湛江东西连接,并成为湛江东西向的货运主通道,进而带动湛江市北部及东部沿线区域的快速发展。希望工程能早日完工,让湛江市民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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