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挂牌!85782.9㎡商住用地重新挂牌,起拍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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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竞价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总面积85782.9㎡,总起始价1.6亿。据了解,该地块曾在2020年3月11日和2020年11月17日两次挂牌,可惜都以流拍告终,可谓命运多舛,此次三度挂牌不知能否顺利出让。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一
(一)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WGC2021003
2、土地位置:湛江市疏港大道以东、湖光快线以南
3、出让面积:85782.9 平方米
4、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公园与绿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其中:位于华北路北侧的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32338.56平方米,可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49%,公园与绿地面积 10407.79 平方米(不纳入项目规划指标计算);位于华北路南侧的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31799.52平方米,可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49%,公园与绿地面积 4581.01 平方米(不纳入项目规划指标计算);城市道路用地 6656.02 平方米,该用地不纳入项目规划指标计算。
5、出让年限: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40 年,城镇住宅用地 70 年。
6、宗地现状:达到“三通一平”、 “净地”出让条件。
(二)宗地规划情况
位于华北路北侧的 32338.56 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等商服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 80 米,
可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49%;公园与绿地不纳入项目规划指标计算。
位于华北路南侧的 31799.52 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等商服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5%,建筑限高 80 米,可兼容城镇住宅用地建筑面积不超过地块总建筑面积的 49%;公园与绿地不纳入项目规划指标计算。
位于华北路北侧的 32338.56 平方米用地和位于华北路南侧的 31799.52 平方米用地,规划指标在由同一单位作为同一项目开发建设时可综合平衡,居住建筑可在一个地块集中布局。
按湛自然资(规管)〔2020〕379 号执行。
(三)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1.网上竞价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亿陆仟万元整(小写 16000 万元),约 124.35 万元/亩,楼面地价约 1000 元/平方米,竞价幅度 150 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小写:3200 万元),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金。
3.底价:由市政府集体研究确定,但不低于起始价。
4.本宗地设有底价。
5.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9920BA0094,4405720BA0027,4418820BA0019。
(四)其它事项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 10 日内签订;受让人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排名前列期土地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如受让人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每逾期 1 日须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收取滞纳金,逾期 60 日不按约定缴款的,则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已交付的土地出让金。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 40 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商业建筑的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 5 年内完成,居住建筑的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 3 年内完成。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竣工: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较低开发投资总额(不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为 68000万元。
7.有关要求:土地竞得者须按照规划配建出让地块权属内及权属外毗连的华北路(一段)及相邻的防护绿地:起点为宗地权属界线与华北路交点,终点至华北路与雷州青年运河东海河东侧交点(含架桥和敷设相应管线),长约 263 米,宽度约 30 米。配建的道路用地在交地之日起,按照完成比例给予办理住宅开发项目的房屋预售证,具体要求以市自然资源局下达的道路规划条件《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北路(福华路至 24 米规划路段)规划条件延期的函复》(湛自然资(市政)【2020】195号)、关于华北路(福华路至 24 米规划路段)规划条件的批复》(湛自然资(市政)【2019】1 号)及土地竞得者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实施。
8.公园与绿地等绿化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9.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10.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负担。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土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详见《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网上竞价交易活动。
3.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竞买申请人存在以上任何一种情形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参加竞买后发现存在任何一种情形的,其竞买资格无效。
4.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应出具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网上竞价平台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第三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6.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工作由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竞价交易采用增价竞买方式,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价格竞得人。价格竞得人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即成为本次交易的最终竞得人。价格竞得人自身不具备竞买资格的,其价格竞得结果将被撤销,该价格竞得人根据《湛江市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第三十条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网上竞价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在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网址 http://ggzy.zhanjiang.gov.cn)发布。申请人可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4 月 26 日前的工作时间,到以上网站下载交易文件。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将自行组织竞买人到地块现场勘看。
六、本次网上竞价交易相关时间。公告时间: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8:30 至 4月 13 日下午 6 时。网上报价期限:2021年 4 月 14 日上午 8:30至2021 年 4 月 28日上午 10 时。竞买保证金缴纳期限(报名期限):2021 年 3 月 25 日上午 8:30 至 2021年 4 月 26 日下午 4 时,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赋予申请人竞买资格。
七、申请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竞价公告、须知等网上竞价文件,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竞价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公告中提出的时间一律以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现场勘看联系人: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刘女士,咨询电话:0759-3381777;
业务咨询联系人:陈生、陈女士,咨询电话:0759-3585819;
CA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联系人:吴女士,咨询电话:0759-3585827;
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联系人:黄生、宋生,咨询电话:0759-3585822;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 2 号天润中心五楼湛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1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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