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批复!廉江这里有批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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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廉江市城南街道2020年度
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廉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廉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廉江市城南街道2020年度第四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廉自然资〔2020〕606号)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廉江市城南街道流江村青建岭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3525公顷(水田1.3075公顷、其他农用地0.045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不征收,保留集体土地性质;上述1.3525公顷集体土地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廉江市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全部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004704529),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来源: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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