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将尽,和你有个约会,来吗?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小伙伴们假期过得怎样
小愿望都实现了吗
在名胜古迹留下足迹
与亲朋好友欢聚一场......
不管怎样,有多么的不舍
“8天小长假”都即将过去
出游访客回归
假期结束前
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才能让假期不留遗憾
约定你,一起来
新澳城市花园2期看看
新澳城市花园强大品牌,大家都不容置疑。还记得新澳城市花园1期开盘时的盛况吗?湛江出现了沸腾式的抢房战。为何如此抢手?重要的吸引力就是其稀有的地段优势!为了弥补没有抢到的遗憾,新澳城市花园2期经过精雕细琢,新品已呈现!错过了新澳城市花园1期就别错过新澳城市花园2期了吧!
随着城市的发展,项目周边配套愈加成熟。新建的市四中高中部与初中部相继招生,同时开办有中小学的市22中更是就在家门口。市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的银帆公园,占地面积27.5公顷,植被丰富,即将被打造为海湾城市的样板公园,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观光休闲、健身娱乐的新景点和绿色生态空间。这个国庆已控制性为湛江人民开放。住进新澳城市花园2期,城市原有的与未来的繁华,您一次性全部拥有。
好地段,发展空间潜力大
新澳城市花园2期位于霞山繁华地段,众多繁华商圈环绕,鼎盛商圈,国贸商圈,广百百货商圈,荣基国际商圈,集衣、食、住、行一步到位的生活体验。踏出家门,即可享受丰富多彩的生活乐趣。让你的生活,更都市,更便捷,更时尚,更繁华。而新澳城市花园2期,正好位于霞山区“绿塘路版块”的繁华地段,随着经济的发展,未来更具有潜在发展价值。
“绿塘路版块”繁华地段,前景不可估量
住在新澳城市花园2期,项目座落于霞山绿塘路版块繁华地段,交通八达,东邻霞山观海长廊;西通湛江机场;南接霞山繁华商业区;北临人民大道;可快速到达以三帆为核心中心圈,路况更可快速接驳机场和即将开通的高铁。交通便捷的繁华地段,工作,休闲,生活都可以轻松切换!随着宝钢,中科炼化等大项目进驻湛江,这片区域的发展潜力更是不可估量,也是大家未来工作与生活的重要选择区域之一!
商圈大连通,不容错过的致富商机
新澳城市花园2期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交通方便,周边配套设施齐全,众多繁华商圈环绕,不管自住还是投资都是一种机遇。自住生活便利,繁华地段,商圈大连通,投资前景好。这样稀缺的优势地段,机遇就在这,看你懂不懂把握?错过,就再也不可能有了!相信下一个掘金者,就是属于有眼光的你!
灵活的创意户型,让未来生活更多彩
新澳城市花园2期,经过多年的考究与创新,设计上具有独特的优势!户型设计的独特性,表现在设计空间的可变性,功能细致化等。
9号楼03户型
三房两厅两卫
建筑面积约90平米
10号楼04户型
三房两厅两卫
建筑面积约113平米
11号楼01户型
三房两厅两卫
建筑面积约107平米
12号楼02户型
三房两厅两卫
建筑面积约112平米
(更多户型请关注公众号户型鉴赏及系列报道)
新澳城市花园2期各类户型,拓展空间大,可以根据户主需求,灵活创意。可做储物空间、阳台或小书房,更可做入户花园,种种花花草草,为自己的小窝打造一个“小氧吧”!只要发挥想象力,就能创出需要的空间,让生活多姿多彩!
生活是一辈子的事
你值得拥有更好的
这样稀缺的地段
抓住机会,不留遗憾
一起住进
新澳城市花园2期
让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 城市系 ]又一力作
新澳城市花园2 期
建面约79-130㎡
办理VIP登记享受开盘劲减100元/㎡
欢迎亲临营销中心或城市广场外展厅咨询
业主“老带新转介绍”活动:业主推荐新客户在开盘当天成功购房,购房者可享开盘折扣基础上额外优惠2000元(总价);推荐业主可享受2000元/套购物卡奖励。活动时间:2017年9月16日-10月15日
项目区位图
项目地址:霞山区绿塘路115、120号
项目介绍
新澳城市花园是金豪地产与新奥燃气公司强强联手打造的高品质住宅项目,是继城市假日花园之【城市系】精品楼盘的又一力作,堪称【城市系】升级版产品。
项目鸟瞰图
集团介绍
金豪集团以多元化的战略,在房地产、建筑、科技、贸易、能源、物管等行业,孕育着企业跨越式发展。
其中子公司金豪地产开发的排名前列批高层建筑就开始改变湛江人传统的居住模式,引领了高层建筑的居住风尚。
18年来,金豪地产在湛江打造了20个高品质楼盘,上万户城市系业主亲身鉴证了金豪地产的实力与产品品质,多年来赞誉不断!
代表楼盘
免责声明
1、文中除特别标明外,其他面积段均指建筑面积;
2、除原创图片外,文章部分图片源于网络,均为示意图;
3、除本公众号原创图片外,其他所使用的部分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4、如原作者或编辑认为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5、因编辑排版需要,部分图片与文章没有必然联系。部分文字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实际信息内容请以现场较新公示为准。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